以下車輛(附表)2025年10月至2025年11月因涉及交通違法行為,已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其駕駛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規定期限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告。請車輛的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或車輛合法來源證明,到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交通管理支隊上清寺大隊接受處理(地址:渝中區化龍橋瑞天路186號,電話:023-63632528),逾期將對車輛依法處理。
重慶市公安局渝中區分局
交通管理支隊上清寺大隊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