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區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試行)》政策問答

來源:區科技局 發布時間:2025-05-3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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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中區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試行)》印發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深入貫徹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發展,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集聚新質生產力發展新動能,營造良好創新生態,提升全區創新能級,加快渝中區科創中心特色功能區建設

2.對吸引孵化載體來渝中區營發展有什么激勵措施?

答:激勵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支持龍頭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專業運營機構、知名金融機構、頭部創投機構等創新主體,發揮產業資源和金融投資服務優勢,集聚優質創業項目,聚焦區內重點產業領域新設立的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含加速器),前三年經區科技主管部門綜合評審后,給予每年每家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支持二是對新獲批的市級、國家級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含加速器)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對引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激勵措施是什么?

答:激勵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對新引進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二是對新認定且上年度營業收入低于2000萬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且上年度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至5000萬元之間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且上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之間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且上年度營業收入超過2億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三是對復審合格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

4.該政策對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的激勵措施是什么?

答:激勵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對新認定且在市級科技主管部門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初創型)、市級新型高端研發機構,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市級科技主管部門新認定的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中心等市級科技創新平臺,經評定后,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二是對市級績效評價為優秀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主導的重慶市產業創新綜合體,經評定后,可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三是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能級創新平臺、重慶實驗室,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后,可連續3年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5.該政策可否與區級其他優惠政策同時享受?

答:同一項目同時滿足本辦法多個條款或渝中區其他多個扶持政策扶持條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政策原文: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渝中區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 (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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