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區“重病關懷”具體實施內容如下:
1.對戶籍地和居住地均在渝中區的低收入和享受低保的人員,患渝中區醫療救助政策規定的重大疾病的,由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每年入戶看望一次,并送200元的“重病慰問包”。
2.對戶籍地和居住地均在渝中區的低收入和享受低保的人員,患渝中區醫療救助政策規定的重大疾病且當年入院治療的,由居住地社區居委會到醫院看望一次,并送200元的“重病慰問包”。?
3.對戶籍地在渝中區且患渝中區醫療救助政策規定的重大疾病的醫療救助對象,其醫療費用經醫療保險報銷后,再按照“醫療救助”政策實施救助。
4.對戶籍地在渝中區的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低保家庭,獨生子女在年滿18周歲前發生慢性腎衰、急性白血病、小兒腦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重癥肝炎、先天性心臟病、核黃疸等重大疾病時,視其病情并經審核批準,可申請領取3000-6000元不等的一次性“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金”。
5.對具有渝中區戶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且未享受陽光家園托養補貼和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的一、二級殘疾人,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一級殘疾人每人每月60元,二級殘疾人每人每月50元。
6.對在市、區殘聯認定康復機構訓練的16周歲(含)以下渝中區戶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0-6歲未辦證的需出具重慶兒童醫院的診斷證明)的殘疾少年(兒童),分情形發放“康復訓練補助”。
7.對具有渝中區戶籍且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給予“康復救助”。每人每月持卡免費到區精衛中心領取60元的精神病藥品,每月按時領取藥品的,享受交通補助4元;每人每年由區精衛中心統一安排體檢,標準200元。
8.對具有渝中區戶籍、并在定點醫院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的居民,每例手術(一只眼為一例)補助1500元,低保人員額外享受200元營養補貼。
【文件依據】渝中委辦發〔2017〕32號關于印發《渝中區“人生關懷”實施辦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