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烈士紀念設施?

來源:重慶市渝中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發布時間:2023-11-14 17:25
打印 打印
糾錯 糾錯
分享到

實行分級保護管理。我市烈士紀念設施分為: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市級烈士紀念設施、區縣級烈士紀念設施。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國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管理工作。未確定保護級別的烈士紀念設施由區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進行保護管理或者委托有關單位、組織、個人進行保護管理。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英烈無關或者有損紀念英烈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違反有關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