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渝中區出臺《渝中區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試行)》(以下簡稱“《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發展,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加快渝中區科創中心特色功能區建設。
《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共10條16項內容,圍繞“高質量孵化載體建設”“培育創新主體”“創新平臺建設”“加大研發投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技創新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給予支持。
在支持高質量孵化載體建設方面,將對新設立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含加速器)的創新主體,給予前三年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支持,對新獲批的市級、國家級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含加速器)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備案的孵化載體年度績效評估為優秀的按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分檔給予獎勵。
在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方面,對新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可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市級績效評價優秀的產業創新綜合體,每家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能級創新平臺、重慶實驗室,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后,可連續3年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
為支持創新主體培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明確,對新引進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復審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
《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指出,按照《渝中區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每年組織實施科研項目,給予重點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支持,對立項的市區企業科技攻關聯合行動計劃項目按照單個項目1:1配套且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支持;將對市級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單位可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級和市級科學技術獎的第一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人,可按到位資金的50%且單項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配套獎勵;對入選區級以上人才項目,優先給予科研項目支持,對與市內外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經評定后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創新項目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對轄區內承接國家和市級重大(重點)科技項目的第一承擔單位,可按上級獎補到位資金的10%,單個國家、市級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且每家單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配套獎勵。
按照《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渝中區還將對向銀行貸款、基金公司融資用于科技創新的科技創新企業,經評定后給予支持;對經認定后開展的重大科技創新活動按實際發生費用的2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