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500103MB16469382/2024-00013 發布機構 渝中區住房城市建委
成文日期 2024-06-03 發布日期 2024-06-03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體裁分類 政策解讀 發文字號 有效性
索引號 11500103MB16469382/2024-00013
發布機構 渝中區住房城市建委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成文日期 2024-06-03
發布日期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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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政策解讀-重慶市渝中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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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區政府辦公室印發《重慶市渝中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重要論述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汛排澇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我區排水防澇應急處置體系和長效機制,提高排水防澇搶險救災處置能力,及時防范和應對處置因強降雨導致的城市內澇,保障我區城區排水防澇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最新的法律法規及相關上位預案的要求,我區組織開展了排水防澇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二、目標任務

為我區有力有序有效應對突發洪澇災害提供應急預案支撐和處置依據,從而有效保障轄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穩定運行。

三、適用范圍

《預案》適用于渝中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因突發強降雨引發的城市內澇以及由此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自《預案》印發之日起推行實施。

四、主要內容

預警分級

組織指揮體系

響應分級

響應措施

城市內澇預警級別主要依據降雨量進行劃分,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

(1)Ⅰ級(紅):過去48小時全區持續出現24小時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出現24小時雨量超過3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

(2)Ⅱ級(橙):過去48小時全區持續出現24小時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出現24小時雨量超過25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

(3)Ⅲ級(黃):過去24小時全區大部分地區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大部分地區將出現100毫米以上降雨。

(4)Ⅳ級(藍):過去24小時全區大部分地區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全區大部分地區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且部分區域有可能出現超過100毫米的降雨。

(1)區排水防澇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應對處置轄區內發生的城市內澇事件,各成員單位應快速響應,積極配合做好城市內澇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

(2)各街道應建立健全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本轄區排水防澇工作。

(3)視現場實際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城市內澇的應對處置工作,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處置組、醫療救治組、隔離警戒組、新聞宣傳組、善后處置組、技術專家組等。

Ⅰ級應急響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啟動:

(1)?相關部門發布暴雨災害Ⅰ級預警,或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經研判可能發生特別重大城市內澇事件。

(2)全區3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50毫米或24小時降雨量超過300毫米。

(3) 發生其他特別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的城市內澇事件,或按照上級政府、指揮部的要求需要啟動Ⅰ級響應的事件。

Ⅱ級應急響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啟動:

(1)相關部門發布暴雨災害Ⅱ級預警,或暴雨橙色預警信號,經研判可能發生重大城市內澇事件。

(2)全區3小時降雨量超過120毫米或24小時降雨量超過250毫米。

(3)發生其他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城市內澇事件,或按照上級政府、指揮部的要求需要啟動Ⅱ級響應的事件。

Ⅲ級應急響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啟動:

(1)相關部門發布暴雨災害Ⅲ級預警,或暴雨黃色預警信號,經研判可能發生較大城市內澇事件。

(2)全區3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或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3)發生其他較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較重大社會影響的城市內澇事件,或按照上級政府、指揮部的要求需要啟動Ⅲ級響應的事件。

Ⅲ級應急響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啟動:

(1)相關部門發布暴雨災害Ⅲ級預警,或暴雨黃色預警信號,經研判可能發生較大城市內澇事件。

(2)全區3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或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3)發生其他較嚴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較重大社會影響的城市內澇事件,或按照上級政府、指揮部的要求需要啟動Ⅲ級響應的事件。

Ⅳ級應急響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啟動:

(1)相關部門發布暴雨災害Ⅳ級預警,或暴雨藍色預警信號,經研判可能發生一般城市內澇事件。

(2)全區6小時降雨量超過80毫米。

3. 發生其他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社會影響的城市內澇事件,或按照上級政府、指揮部的要求需要啟動Ⅳ級響應的事件。

Ⅰ級、Ⅱ級應急響應,視情況采取并不限于以下措施:

(1)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時參加會商,全面部署轄區排水防澇應急工作,視情況第一時間采取停工、停產、停業、停運等措施。

(2)根據相關街道災情報告,組織有關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助當地開展排水除澇、搶險救援工作。

(3)及時上報我區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排水除澇、搶險救援具體情況。

(4)及時打開道路井蓋、水篦等同時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安排人員值守,組織抽排設備綜合搶險車等做好應急排水工作。

(5)對積水嚴重的城市下凹式立交橋、隧道、涵洞等低洼地帶設置斷交警示標志,并派專人值守,配合疏導交通。

(6)及時對積水路段用電設備設施斷電,確保行人安全。

(7)加強對重要供水、供氣設施的巡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對危險區域的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防護加固。

(8)建筑施工單位停工,轉移施工物資、設備,撤離施工人員;城市公園、長江索道及其他景區、游樂場所等停業;軌道交通、地下停車場、地下通道等停運、停業。

Ⅲ級應急響應,視情況采取并不限于以下措施:?

(1)指揮部貫徹落實上級指示批示,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工作,各成員單位結合職責落實各項措施,開展城市排水防澇除險工作。

(2)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保持通信暢通。

(3)在城市內澇風險區域前置力量,隨時待命準備搶險。

(4)組織對城市下凹式立交橋、隧道、涵洞、軌道交通、地下公共停車場等城市低洼地帶和地下空間,老舊住宅小區、深基坑施工作業周邊等重點區域進行檢查和管控。

(5)督促建筑施工單位做好預防坑壁坍塌和基坑排水工作準備,暫停戶外作業。

(6)城市排水、道橋設施維護管理單位對城市下凹式立交橋、隧道、涵洞等低洼地帶積水及時進行應急抽排。當積水深度影響車輛通行時,交通管理部門及時設立警示標志,提醒車輛和行人繞行。

(7)城市公園、長江索道及其他景區、游樂場所等維護管理單位引導游客暫緩出行。

(8)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搶險搶修人員隨時待命,做好搶險準備工作。

Ⅳ級應急響應,視情況采取并不限于以下措施:

(1)指揮部貫徹落實上級指示、批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落實相應措施,做好排水防澇搶險準備。

(2)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

(3)組織檢查下凹式立交橋、隧道、涵洞等城市低洼地帶的積水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城市內澇風險提示信息。

(4)城市排水設施維護管理單位要提前到達責任路段,做好排水管渠進水口的清淤。

(5)對軌道交通、地下公共停車場等地下空間區域內排水泵、集水井運行情況進行巡檢,抽排設備工作人員應全部在崗在位,做好抽排設備的運行準備。

(6)對城市道路、橋梁、井蓋等設施進行巡查,及時修復水損部位,補齊丟失、破損的井蓋,確保道路通暢和群眾出行安全。

(7)城市公園、長江索道及其他景區、游樂場所等維護管理單位及時檢查場所內滯留游客的安全情況,引導游客前往安全地點。

(8)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督促指導建筑施工單位及時調整施工計劃,并對施工現場進行認真排查。

五、核心政策問答

(一)此次編制《預案》的背景是什么?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重要論述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汛排澇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我區排水防澇應急處置體系和長效機制,提高排水防澇搶險救災處置能力,及時防范和應對處置因強降雨導致的城市內澇,保障我區城區排水防澇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我區組織開展了排水防澇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二)《預案》的適用范圍是哪些?

《預案》適用于渝中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因突發強降雨引發的城市內澇以及由此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預案》如何規定排水防澇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區排水防澇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應對處置轄區內發生的城市內澇事件,各成員單位應快速響應,積極配合做好城市內澇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各街道應建立健全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街道辦事處行政負責人是本轄區排水防澇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本轄區排水防澇工作。同時視現場實際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城市內澇的應對處置工作,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處置組、醫療救治組、隔離警戒組、新聞宣傳組、善后處置組、技術專家組等。

(四)針對城市內澇的預防措施有哪些?

強降雨前,各相關部門、單位要依照各自職責開展以下工作:

1.持續開展排水防澇安全檢查,加強泵站、閥門等設施養護維修;

2.清掏疏浚進水口、檢查井及排水管網,提高現有設施排澇能力;

3.對地下構筑物等場所排水管網要組織落實人員進行專項排查,做好排水管網的疏通工作,保障汛期排水暢通;

4.對降雨時易發生快速匯流的下凹式立交橋、隧道、涵洞等城市低洼地帶,以及歷史易澇積水點等重點區域加強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進行處置;

5.針對軌道交通、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等地下空間,從擋水能力、排水系統、防澇物資設備、應急備用電源等方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各出入口放置足量防汛沙袋、配備擋水板等設施,防止雨水倒灌;

6.對于易積水點,要明確汛期管控責任人,備齊抽排泵、發電機等臨時排水設備,應急處置時應設立醒目、易于辨識的警示標識,做好交通疏導等措施。

7.相關部門、單位在進行管網維護、應急排水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時,要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嚴格遵守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8.根據實際情況其他需要采取的措施。

(五)根據預警情況及實際情況可采取哪些預警行動?

1.組織會商會議,研判城市內澇事件形勢。

2.組織對城市內澇點、隧道、車庫、地下通道等重要部位進行排查、整治,視情況實施交通管制。

3.組織工作組赴一線指導排水防澇工作。

4.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提前做好搶險救援準備,向歷史易澇點前置力量。

5.有信息監測任務的部門組織做好信息監測及推送工作。

6.根據實際情況,其他需要采取預警措施。

六、專家視角

重慶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劉曉民教授表示治理城市內澇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發展工程。加強城市內澇治理是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觀要求,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內在要求,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前提。近年來全球氣候變化加劇,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頻發,多發、頻發,氣象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安全運行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的威脅日趨嚴重,城市排水防澇工作形勢嚴峻,對排水防澇安全防線的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主動防范,突出重點,建立和完善了以預警為先導的排水防澇搶險救災應急響應體系,理清了應急指揮體系和運行機制中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聯動和協調銜接,為科學防災、依法防災提供指導性依據,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科學性、可操作性,便于各單位迅速高效開展排水防澇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政策原文: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渝中區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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