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
?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渝中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中府辦〔2021〕6號
?
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管委會、街道辦事處,有關單位:
《渝中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第1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
渝中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
為進一步提升全區高層建筑抗御火災風險能力,根據《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渝府辦發〔2021〕15號)文件要求,結合渝中區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安全發展理念,不斷完善政策舉措,扎實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著力破解全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體制機制難題,大力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火災形勢持續平穩,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提供堅實保障。
二、組織領導
渝中區成立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三、工作目標
圍繞“責、規、建、管、防、改、宣、救”8 個方面,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底線思維、系統思維,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五整治、四提升”九項行動,鞏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效,綜合施策解決高層建筑“人上不去、 水上不去、車進不去”突出問題,夯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礎,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提升高層建筑抗御火災風險能力。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五大隱患整治行動
?1﹒建筑消防設施整治攻堅行動。
(1)攻堅整治消防用水問題。將排查發現存在消防用水問題的高層建筑,全部納入整治范疇,確保整治工作應納盡納。對已納入整改尚未整治完畢的高層建筑,由區政府與各相關街道、責任單位簽訂責任書,加快整治進度,確保2021年6月底前全部整治完畢。
(2)分類整治消防設施隱患。對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筑消防設施隱患,按輕重緩急,分類制訂方案,限期進行整改。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由區政府采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建立建筑消防設施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及時消除隱患。
(3)強化整改資金保障。進一步明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急簡易使用、街道代修流程,采取“多方分擔”、“以獎代補”等方式,彌補資金缺口。將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2000年前建成的老舊高層住宅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建筑,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和政府民生實事,采取政府專項債券、財政專項補貼和申請中央預算投資、財政專項資金等方式落實資金,發揮政府兜底作用。
(4)加強整改質量管理。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依法查處資質不符合要求,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違法行為。工程竣工后,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檢測,由管理單位、業主代表組織參建各方開展驗收,街道、社區、消防、住建等部門應參與指導驗收,實行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最低保修期限。
(5)鞏固整治成效。實施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公示制度,逐棟明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落實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措施。對無管理單位、無維護管理資金的,原則上由所屬街道指定管理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并采取購買公共服務方式,委托專業機構負責維護保養。
2﹒可燃雨棚、外墻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
(1)強化發動引導。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確立整治標準,發布整治通告。發動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一線力量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實做細群眾工作,積極引導業主自行拆改高層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等消防安全隱患點。
(2)開展集中拆改。建立政府補貼、多方分擔等整改保障機制,結合市容環境提升、城市更新行動等集中開展拆改,對高層住宅設置的可燃雨棚,進行拆除或更換為不燃、難燃材料;對凸出外墻的防護網,進行拆除、更換或開設應急疏散逃生口。結合實際推進高層建筑拆改工作,對拒不整改的,依法開展聯合整治,進行“定點拆除”,2021年10月底前,所有高層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
(3)嚴格日常管理。社區、物業服務企業要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高層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等火災隱患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按照風險等級劃分,由轄區街道分步拆改、分類管理(每棟樓可燃雨棚達60%以上為高風險、20%—60%為中風險、20%以下為低風險),屬于高風險的立即拆,今年老舊小區改造的提前拆。大力倡導和推廣阻燃雨棚的生產、銷售和安裝,阻止可燃雨棚進入高層建筑。
3﹒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動。
(1)嚴查嚴治違法行為。建立部門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持續開展執法行動,清理影響消防車通行和滅火救援的綠化、市政設施、停車位、廣告牌等障礙物,依法查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的違法行為。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住宅小區,“一小區、一對策”開展綜合治理。
(2)緩解停車供需矛盾。編制本地區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加快停車場建設和停車資源優化利用,通過“彈性停車、錯時開放”等手段,盤活社會停車資源。
(3)鞏固“生命通道”管理。新建高層建筑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標識制作納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內容。高層建筑管理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的標識、標牌進行全面清理完善,對住宅小區合理設置停車位,車輛實行“一位一車”限量管理。
4﹒深化用電用氣專項整治行動。
(1)深化供電供氣設施排查整治。督促供電供氣企業完善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機制,落實產權或管理責任范圍設施檢查和維護保養責任,排查整治供電供氣設施老舊破損、被占壓圈圍、安全間距不足、私拉亂接等問題。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落實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制度。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善高層建筑埋地管線基礎臺賬,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埋地管線數據測繪和標志標識設置,定期開展設施檢查和維護保養。
(2)深化用電用氣設施排查整治。落實非居民用戶用電用氣安全管理責任,排查整治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責任不落實、設施安裝使用不規范等問題,2021年6月底前依法開展用電用氣設施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檢查,制定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計劃,定期開展檢查、指導服務。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以及非居民用戶與供電企業產權連接點及附屬設施檢查,并根據街道需要及時提供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指導服務。
(3)深化物業設施排査整治。物業管理單位開展物業管理區域排查,整治責任范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占壓圈圍電力燃氣設施、電氣線路超負荷運行、私拉亂接、電纜井防火分隔被破壞、電動車違規充電等問題。2021年6月底前,解決電纜井防火分隔破壞、電力燃氣設施占壓圈圍問題。
(4)深化醇基燃料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對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時限、任務、措施。物業管理單位切實履行發現、報告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行為的職責,及時發現問題并報區級相關行業部門查處。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整治。
(5)深化監管執法。各街道組織相關單位,通過公開提醒、法制教育、聯合檢查等方式,解決入戶難、隱患整改難等問題。相關行業部門對各責任主體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5.油汽類安全隱患整治行動。
(1)開展全面排查。對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可燃油料等問題逐一清理排查,2021年4月底前,建立隱患臺賬;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化解;對排查出的重點群體和人員,及時落實穩控措施,嚴防失控漏管。
(2)限期整改隱患。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主體,明確整改時限和具體整改任務,強化整改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筑內可燃油料非法經營、儲存問題整治。
(3)嚴格依法查處。對責任主體整治工作情況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二)開展四大能力提升行動
1﹒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動。
(1)推行標準化管理。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開展物業服務管理、社區自治管理試點,召開全區現場會推廣試點經驗,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各街道、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常態開展“三查三清”,及時排査整改動態火災隱患,加強住宅小區地下空間、底層商業的日常管理,對違規改建、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等情況,應當立即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2)強化網格化管理。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社區管理內容和網格員日常工作范疇,加強樓棟管理,建立用電用氣安全入戶檢查、隱患整改聯動機制,加強對風險隱患的排查、報告和處理;將高層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納入街道公安派出所重點管理范疇,加大消防監督檢査、宣傳教育和執法力度。
(3)加強智能化管理。結合“智慧消防”“智慧小區”建設,推進消防設施、用電用氣安全、消防車通道等物聯感知終端建設,為高層住宅小區、臨街商鋪、社區服務機構等安裝火災報警探測裝置,實現動態監測、早期報警、自動推送信息等功能。
2﹒居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1)深化消防宣傳“五進”。持續深化消防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定期開展消防公益宣傳、曝光違法行為。將《中小學消防安全教育讀本》納入政府采購目錄,高層住宅小區疏散逃生演練納入民生實事項目,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演練。
(2)織密宣傳陣地網絡。打造渝中區域消防宣傳陣地,推廣應用“全民消防安全學習云平臺”,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用好志愿者注冊管理系統,壯大消防新媒體矩陣。利用社區公園、休閑廣場增設消防體驗設施,并按標準建設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含消防教育場館、消防主題公園)不少于 1 個。
(3)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將“暢通生命通道”、“愛護消防設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建立消防志愿者和品牌志愿服務隊,完善熱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隱患舉報獎勵等制度,強化消防公益宣傳,打造具有渝中特色品牌的宣傳活動和文創精品。
3﹒滅火應急能力提升行動。
(1)建設地下環道小型消防站。解放碑地下環道項目系市級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分三期建設,目前已建成投用4.3公里。環道小型消防站目前依托小什字消防救援站,每天派員到場執勤,對環道開展不間斷巡邏。2021年底建成后,將建設地下環道小型消防站,派駐專職消防員25名。
(2)建強微型消防站。在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建設集防火、滅火、宣傳于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配強人員、器材和裝備,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員與消防救援隊聯勤聯訓工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執勤訓練、應急疏散和滅火救援演練,提升初起火災處置能力。
(3)配強滅火攻堅專業力量。強化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專業編隊,配備舉高消防車、大功率水罐消防車、高層滅火無人機等特種車輛和裝備,提升實戰應用水平。
?4﹒法規保障能力提升行動。
(1)落實長效機制。嚴格執行《重慶市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進一步規范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實施《消防安全管理標識》對高層建筑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大型商業綜合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標準化長效管理。配合開展《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調研,制定《渝中區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實施辦法》,進一步明晰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2)評估治理成效。貫徹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進行綜合治理,委托第三方機構獨立開展綜合治理成效評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擔當。各部門、各街道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做到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對區域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各街道作為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強化統籌協調,將綜合治理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工作合力。各部門要建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會商研判、情況通報、議事協調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牽頭部門要加強與責任單位的溝通協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工作任務,組織開展聯合行動,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化解風險矛盾,落實全鏈條監管,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按時保質完成目標任務。
(三)強化督導檢查。區政府督查辦組織區級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查,區安委會、區消委會要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每周一輪督查內容,建立健全督導檢查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對各部門、各街道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上報情況不實的單位,予以通報、約談和督辦;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要嚴肅問責;對高層建筑發生亡人或有較大影響火災的,要組織開展火災事故責任延伸調查,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本工作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
附件:1.渝中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 ? ? 2.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重點任務分解表
?
附件1
?
渝中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
組????? 長:左永祥?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執 行 組長:張遠洪? 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
副? 組? 長:王義寬? 區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周振超?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趙? 彪? 區應急局局長
成????? 員:衛? 強? 區發展改革委主任
肖方明? 區教委主任
劉? 建? 區經濟信息委主任
陽? 瑋? 區司法局局長
杜? 伶? 區財政局局長
陳? 勇?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主任
宋? 丹? 區城管局局長
江? 南? 區商務委主任
何俊生? 區文化旅游委主任
冉? 濤? 區交通局局長
張錦波?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局長
陳? 潔?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陳朝平?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王世斌? 區應急局副局長
張玉華? 區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
劉? 鋒? 解放碑街道辦事處主任
段陳緬? 朝天門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書燃? 七星崗街道辦事處主任
姜? 軍? 南紀門街道辦事處主任
陳? 剛? 菜園壩街道辦事處主任
陳? 婷? 大溪溝街道辦事處主任
田? 野? 兩路口街道辦事處主任
陽坤華? 上清寺街道辦事處主任
霍? 江? 石油路街道辦事處主任
李昌隆? 大坪街道辦事處主任
付? 云? 化龍橋街道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救援支隊,由區消防救援支隊和區應急局抽調專人共同組成,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王義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城管局、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公安分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分管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
附件2
?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重點任務分解表
?
|
專項行動 |
工作任務 |
工??? 作??? 內??? 容 |
責任單位 |
|
建筑消防設施整治攻堅行動(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攻堅整治消防用水問題 |
1﹒將排查發現存在消防用水問題的高層建筑,全部納入整治范疇。對已納入整改尚未整治完畢的高層建筑,由區政府與各相關街道、責任單位簽訂責任書,加快整治進度,確保2021年6月底前整治完畢。 |
各街道辦事處 |
|
分類整治消防設施隱患 |
2﹒對尚未整改的其他建筑消防設施隱患,分類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
各街道辦事處 | |
|
3﹒采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4﹒建立建筑消防設施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 |
各街道辦事處 | ||
|
強化整改資金保障 |
5﹒明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急簡易使用、街道代修流程。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各街道辦事處 | |
|
6﹒將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2000年前建成的老舊高層住宅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建筑,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和政府民生實事,采取“多方分擔”“以獎代補”等方式,彌補資金缺口。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發展改革委、各街道辦事處 | ||
|
加強整改質量管理 |
7﹒依法查處資質不符合要求,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違法行為。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 | |
|
8﹒工程竣工后,組織開展檢測、驗收,實行整改質量保修制度。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 | ||
|
鞏固整治成效 |
9﹒實施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公示制度,逐棟明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落實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措施。 |
各街道辦事處 | |
|
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牽頭單位:區住房城市建設委) |
強化發動引導 |
10﹒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治措施,確立整治標準,發布整治通告。發動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一線力量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實做細群眾工作,積極引導業主自行拆改高層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城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
|
開展集中拆改 |
11﹒對高層住宅設置的可燃雨棚,進行拆除或更換為不燃、難燃材料;對突出外墻的防護網,進行拆除、更換或開設應急疏散逃生口。對拒不整改的,依法開展聯合整治,進行“定點拆除”。2021年10月底前,所有高層住宅可燃雨棚全部完成拆改。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城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 |
|
嚴格日常管理 |
12﹒社區、物業服務企業要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高層建筑新增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等火災隱患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按風險等級劃分,由轄區街道分步拆改、分類管理。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 |
|
13﹒大力倡導和推廣阻燃雨棚的生產、銷售和安裝,阻止可燃雨棚進入高層建筑。 |
區經濟信息委、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動(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
嚴查嚴治違法行為 |
14﹒建立部門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持續開展執法行動。 |
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司法局 |
|
15﹒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住宅小區,“一小區、一對策”開展綜合治理。 |
各街道辦事處 | ||
|
緩解停車供需矛盾 |
16﹒加快公共停車場建設。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 | |
|
17﹒強化停車資源優化利用,通過“彈性停車、錯時開放”等手段,盤活社會停車資源。 |
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 ||
|
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動(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
鞏固“生命通道”管理 |
18﹒新建高層建筑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標識制作納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內容。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 |
|
19﹒高層建筑管理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的標識、標牌進行全面清理完善,對住宅小區合理設置停車位,實行“一位一車”限量管理。 |
區城管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各街道辦事處 | ||
|
深化用電用氣專項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
深化供電供氣設施排查整治 |
20﹒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全部建立落實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制度。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善高層建筑埋地管線基礎臺賬,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埋地管線數據測繪和標志標識設置,定期開展設施檢查和維護保養。 |
區經濟信息委 |
|
深化用電用氣設施排查整治 |
21﹒非居民用戶2021年6月底前依法開展用電用氣設施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供氣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檢查;供電企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戶,以及非居民用戶與供電企業產權連接點及附屬設施檢查。 |
區經濟信息委 | |
|
深化物業設施排查整治 |
22﹒物業管理單位開展物業管理區域排查,切實履行發現、報告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行為的職責,2021年6月底前解決電纜井防火分隔破壞、電力燃氣設施占壓圈圍問題。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各街道辦事處 | |
|
深化醇基燃料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 |
23﹒對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時限、任務、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處置醇基燃料問題整治。 |
區經濟信息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各街道辦事處 | |
|
深化監管執法 |
24﹒街道組織相關單位,通過公開提醒、法制教育、聯合檢查等方式,解決入戶難、隱患整改難等問題。相關行業部門對各責任主體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
區經濟信息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各街道辦事處 | |
|
油汽類安全隱患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區商務委) |
開展全面排查 |
25﹒對高層建筑內非法經營、儲存可燃油料等問題逐一清理排查,2021年4月底前,建立隱患臺賬;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化解;對排查出的重點群體和人員,及時落實穩控措施,嚴防失控漏管。 |
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交通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
|
限期整改隱患 |
26﹒逐一落實隱患整改責任主體,明確整改時限和具體整改任務,強化整改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層建筑內可燃油料非法經營、儲存問題整治。 |
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交通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 |
|
嚴格依法查處 |
27﹒對責任主體整治工作情況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
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 |
|
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推行標準化管理 |
28﹒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
29﹒開展物業服務管理、社區自治管理試點,召開全區現場會推廣試點經驗。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 ||
|
30﹒街道、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常態開展“三查三清”,及時排查整改動態火災隱患,加強住宅小區地下空間、底層商業的日常管理,對違規改建、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等情況,應當立即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應急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城管局、各街道辦事處 | ||
|
強化網格化管理 |
31﹒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綜治網格管理內容和網格員日常工作范疇,逐棟建筑明確樓棟長,加強對風險隱患的排查、報告和處理。 |
各街道辦事處 | |
|
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強化網格化管理 |
32﹒將高層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納入街道、公安派出所重點管理范疇,加大消防監督檢查、宣傳教育和執法力度。 |
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
|
加強智能化管理 |
33﹒結合“智慧消防”“智慧小區”建設,推進消防設施、用電用氣安全、消防車通道等物聯感知終端建設。 |
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經濟信息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 |
|
34﹒為高層住宅小區、臨街商鋪、社區服務機構等安裝火災報警探測裝置。 |
各街道辦事處 | ||
|
居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深化消防宣傳“五進” |
35﹒持續深化消防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定期開展消防公益宣傳、曝光違法行為。 |
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
|
36﹒將《中小學消防安全教育讀本》納入政府采購目錄。 |
區教委 | ||
|
37﹒高層住宅小區疏散逃生演練納入民生實事項目,至少組織開展1次演練。 |
各街道辦事處 | ||
|
織密宣傳陣地網絡 |
38﹒推廣應用“全民消防安全學習云平臺”,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 |
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 |
|
39﹒利用社區公園、休閑廣場增設消防體驗設施,并按標準建設區級以上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含消防教育場館、消防主題公園)不少于1個。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培育消防安全文化 |
40﹒將“暢通生命通道”“愛護消防設施”等消防安全教育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內容。建立消防志愿者和品牌志愿服務隊,完善熱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隱患舉報獎勵等制度,強化消防公益宣傳,打造具有渝中特色品牌的宣傳活動和文創精品。 |
區文明辦、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游委、各街道辦事處 | |
|
滅火應急能力提升行動 (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建設地下環道小型消防站 |
41﹒2021年底解放碑地下環道建成后,將建設地下環道小型消防站,派駐專職消防員25名。 |
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消防救援支隊、解放碑街道辦事處 |
|
建強微型消防站 |
42﹒在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配齊配強人員、器材和裝備。健全完善聯勤聯訓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執勤訓練、應急疏散和滅火救援演練。 |
區委政法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 |
|
配強滅火攻堅專業力量 |
43﹒強化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專業編隊,配備舉高消防車、大功率水罐消防車、高層滅火無人機等特種車輛和裝備,提升實戰應用水平。 |
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財政局 | |
|
法規保障能力提升行動 (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落實長效機制 |
44﹒執行《重慶市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實施《消防安全管理標識》消防安全標準化長效管理。配合開展《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調研,制定《渝中區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實施辦法》,進一步明晰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
區城管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
|
評估治理成效 |
45﹒委托第三方機構獨立開展綜合治理成效評估。 |
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