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渝中區促進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
渝中府辦〔2025〕48號
區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有關單位:
《渝中區促進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渝中區促進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
為深入推進西部高端專業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根據《重慶市生產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7年)》,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 適用范圍。本政策適用于財務制度健全,實行獨立核算的會計審計、稅務、資產評估、法律、人力資源、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知識產權、咨詢、保險中介、信用服務等領域專業服務企業。
第二條 鼓勵企業爭先創優。對獲得國家部委、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企業,給予適量一次性扶持。
第三條 鼓勵信息化轉型。支持企業開展信息化建設,對軟硬件、5G網絡、“上云”、信息技術開發等投入達到一定標準的信息化項目,經認定,給予10萬元一次性扶持。
第四條 鼓勵企業品牌打造。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人力資源企業、資產評估企業首次入選國家部委或國家行業協會發布的全國綜合評價榜單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扶持;對首次入選重慶市級部門或市級行業協會發布的地方綜合評價榜單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扶持。
第五條 鼓勵企業辦會辦展。支持專業服務頭部企業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和資源優勢,在渝中區主辦或聯合舉辦高層次、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有效提升渝中專業服務品牌能級的各類交流、培訓、宣傳活動。經在區的主辦或聯辦企業申請,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活動規模、嘉賓層次、行業影響力和持續性綜合評定,可按實際投入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經費支持,原則上單次活動支持不超過50萬元,企業每年申請經費支持不超過一次。
第六條 鼓勵企業集團化發展。對以“幾塊牌子,一套班子”模式進行集團化經營管理的專業服務企業,可將集團旗下全部企業匯總為一個整體的方式申報上述各項扶持政策,并不再享受區內其他同類政策。
第七條 服務企業區內拓展市場。幫助企業對接區級部門、管委會、街道、平臺公司以及轄區市場主體,搭建交流平臺;充分利用轄區資源,推薦企業參展西洽會、智博會、中新金融峰會等知名展會。
第八條 加強保障服務。對企業高管人員,參照有關政策提供保障服務。
第九條 附則。
(一)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政策實行申報認定制,申報認定工作按年度開展,區產業發展促進局應每年明確申報指南及相關規則。申報主體需基于上年度經營發展情況提交申報材料,經有關部門綜合審核認定后予以兌現。
(三)申報政策的企業,同一項目同時滿足本政策多個條款或渝中區其他扶持政策扶持條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原則上扶持資金可兌現給企業或經營團隊。
(四)實施細則將根據專業服務業各領域不同特點,差異化制定。